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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eld to God献给神

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 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(罗6:1-2)

以上的问题是在“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”这句论述上提出的。如此显多的恩典是在容许基督里的信徒在生活中继续犯罪吗?不!相反,“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,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,众人就都死了;并且祂替众人死,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,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”(林后5:14-15)。因为祂“为我们的罪舍己,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”(加1:4),叫基督徒“从今以后……不从人的情欲,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”(彼前4:2)。我们的救主“为我们舍了自己,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,又洁净我们,特作自己的子民,热心为善”(多2:14),并且“知道你们得赎,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……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,如同无瑕疵、无玷污的羔羊之血”(彼前1:18-19)。“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”(罗6:13)